一、青田瓯联超市销售的高山农家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瓯联超市销售的高山农家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高山农家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局作出编号为青市监处罚〔2024〕377号的决定:1、警告;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04.15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