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金萍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青不动登公告[2024]303号
坐落于青田县鹤城镇塔山小区30幢1-501室的不动产,本机构向郑宋光颁发了青房权证鹤城字第000636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青田国用(2010)第037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郑宋光已去世,郑宋光的法定继承人金萍向本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机构将上述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对此申请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向本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联系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9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联系电话:6612128、6095266)。逾期没有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上述申请进行登记。
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