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田县巧静水果店销售的耙耙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县巧静水果店销售的耙耙柑,三唑磷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耙耙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规定,本局作出编号为青市监处罚〔2024〕356号的决定:1、没收销售总额500元(伍佰元);2、对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耙耙柑的行为罚款3000元(叁仟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