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陈悦、陈晶晶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青不动登公告[2024]288号
坐落于青田县鹤城镇龙津路65弄2号302室的不动产,本机构向陈凌云、王培芬颁发了房权证青字第0007250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青国用(1999)字第049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陈凌云、王培芬已去世,陈凌云、王培芬的法定继承人陈悦、陈晶晶向本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机构将上述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对此申请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向本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联系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9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联系电话:6612128、6095266)。逾期没有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上述申请进行登记。
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