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田步垟至西垟道路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田步垟至西垟道路工程 |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油竹街道,道路西起雅岙路,东至东赤大道
|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9109.8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长约364米、宽20米)、1#隧道(长约451米、宽20米)、以及相应给排水、强弱电等综合管线、绿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监控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青田县油竹街道,道路西起雅岙路,东至东赤大道,道路全长815m,标准段宽度为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运营期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沿线河流;保持路面清洁。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洒水、围挡等扬尘措施;运输期间车辆加盖棚盖;沿线不得设置沥青熬炼或拌和设施案;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承担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在施工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中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需要经过禁止、限制通行区域、路段的,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在禁止、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内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车辆的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定期清扫和洒水、绿化等。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布置、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临时围栏等。运营期维持路面平整,降低交通噪声;噪声跟踪监测等。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要求,石方和宕渣统一纳入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卖,绿化土和土方运往指定的项目点回填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及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妥善处置。运营期道路抛洒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