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徐翠红、张岳雄、张永平、张玉珍、张玉娟:
本公司已将《青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22〕19号项下的其他补偿、补助款共计65462元,保管于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提存专户,请你来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自行前往青田县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通知!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夏旭挺 联系方式:0578-60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