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计划系统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业务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
首页
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久财)
索引号: 744105577/2024-13235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7-24 10:01:59

2024年7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久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久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 m2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幕墙建

设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区 2-6 号

浙江久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平米,总投资2304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形成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幕墙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清洗废水、磨边、打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高压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大气污染防治:在涂胶、封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集中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夹胶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进行通风。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4、固废污染防治:玻璃边角废料、玻璃沉渣、铝条边角废料、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不含胶)、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收集厂家回收利用;废胶、粘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724日至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