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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规定,需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共分为3个目录。分别是:青田县卫生健康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已经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四、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6月28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6月28日。
五、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季伟静;联系电话:0578-650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