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莱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文旅、艺术等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登记社会组织352家(其中社会团体200家,社会服务机构149家,基金会3家;慈善组织9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759家(其中城市社区373家,农村社区2386家),其中文旅、艺术类社会组织63家。近年来,县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省级品牌社会组织2家(县慈善总会、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级品牌社会组织1家(县春满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领军人物5名(省级的夏东华、周勇、刘树旺、周雪华、市级的夏双静),省人大代表1名(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周雪华),5A和4A级社会组织共16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并在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案中提到的问题
各类文旅、艺术社会团体组织存在财务工作人员职责不清、资金审批使用流程不规范、协会印章保管不合理的情况,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社会团体资金管理混乱、团体活动开展不利以及衍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案件等后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和行业协会商会整治成果,讲好青田县进口商品城商会清廉社会组织百佳案例好故事,以省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青田县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强化部门监管,深化“点上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步工作法,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靶向发力,抓实点上销号。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落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职责、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共同督促摄影艺术学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各社会团体完成整改问题38条,规范资金使用126.3万元。县纪委落实成立重大巡视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专班,专项梳理并移交行业协会管理四大类12项50个问题,建立整改单位联络员周反馈机制,落实派驻纪检组跟踪式监督整改。纪检监察室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逐一核查、分类处置。当前已有党纪处分2人、清退违纪款37.57万元、责令主管部门书面检查1次,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相关整改工作得到省民政厅认可,于省民政厅公众号、浙江民政信息等渠道专题介绍青田县社会组织治理成果,潮新闻、一点资讯等省级媒体多次刊发新闻。
今年以来,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文旅、艺术社会团体组织的规范运行工作,以社会组织“灰名单”“黑名单”整治手段,向社会组织运行不规范的社会组织发出行政建议函,自提案收到后,以向文广旅体局、体育发展中心发出行政建议函2份,其中青田县体育总会作为“灰名单”、青田县鼓词协会作为“黑名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开展行政撤销等手段。
(三)建章立制,聚力常态长效。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青田县民政局、青田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全县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管理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等3个县级规范文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社会组织管理里各部门职责,县文广旅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其行业所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县级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60余个,并邀请民政部门出席县体育总会召集的社会组织会议上解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意识。
承办人:刘永芳
联系电话:0578-6501918
青田县民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