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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81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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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飞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让政策内生的二孩家庭都享受到购房及相关补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有关二孩家庭购房补助的规定及政策说明

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青田县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和2024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24年青田县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分别予以购房总价的1%、2%的补助。

同时,这两个《实施细则》对二孩、三孩的认定也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全县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助享受对象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且父母双方(或单方)及子女户籍均要在购房之前在青田落户。“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 之后出生的第三孩。”这也是我们与卫健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对比其他地区政策实施情况,从公平公正性、政策匹配性、实施效果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的认定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制定出台,主要是基于市场现状、实施效果、群众需求等方面考虑。以后,我们在制定购房补助政策时,将更倾向于群众需求及群众意愿的角度,尽量考虑的更全面、更公平。

 

承办人:章后海

联系电话:6022982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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