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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77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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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静、王微微委员

你们在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9号提案《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县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县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行业管理现状

(一)物管小区量多面广。截止2024年5月,我县共有备案在册物业服务企业41家,其中有31家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业务,涉及全县街道乡镇共84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12万人,共计建筑面积达650多万平方米。

(二)物业工作逐步推进

1.推进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不断织密城市社区组织体系,全面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有效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构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小区党组织引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紧密协同、党员群众互联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到2024年底,全县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5%、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30个县级红色物业项目、9个市级红色物业项目、5个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

2.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1月成立青田县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有33个,通过协会活动加强物业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政策,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每年组织开展物业行业专业知识培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培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行业监管,保障服务质量。2023年设立物业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青田县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开展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在每季度对物业小区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分基层上,进行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评级,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予以业务开展限制。2023年季度共通报表扬了16个考核优秀小区和5个考核不合格小区。

二、物管小区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企业从业水平不能满足合同履约。2018年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要求,导致物业企业良莠不齐,全县物业企业41家,外地企业16家,本地企业25家,其中只有一个服务项目的企业有15家,行业整体规模小,管理散乱。首先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上是非专业人员转行入伍,对物业服务工作认知、理解不足,从业心态并非立足于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且接受培训不足,大部分物业服务人员的理念仅仅是做好保洁和安防工作上,且法治意识较差。其次是物业企业对物业合同内容掌握不足,大部分企业都是签了物业小区服务合同后,就感觉这个小区是自己的地盘了,有种“占山为王”的错误认识,只知道收取物业费,不清楚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要对物业项目、小区业主做好哪些服务,也导致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因服务不到位业主对物业的投诉量逐年增加,很多物业在保洁、保安、消防等基础履职内容方面做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小区的居住品质。

(二)对物业监督管理未形成合力。物管小区也是一个小社会,除了建设局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外,还有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财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就物管小区的管理主要依靠建设局、街镇、社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就小区监督管理工作深入不足。同时,由于业委会成员不是专职的,导致自治管理能力不强、积极性不够、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对物业企业的履约监督,这也造成了物业管理履约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物业费拖欠违约惩戒机制缺失。目前,大部分物管小区存在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催缴难的问题。由于物业企业本身没有执法权,且无权以断水断电的手段催缴物业费,因此只能走法律诉讼的途径。长此以往,必定会给其他业主造成恶劣的效仿作用,影响了物业服务质量,并导致小区物业业主的矛盾加深。同时,在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体制内的工作人员,也给其他业主作了不良的榜样。但是,目前我县还未出台对拖欠物业费人员尤其是体制内人员的信用惩戒措施。

三、下一步措施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回复《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提出《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置不完善的条款,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完善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二)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攻坚破难。全面建强小区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支持和保证业主委员会充分履职,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有关法规、制度有序参与小区治理,持续推进开展“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建设“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组织”三级组织体系架构,指导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小区议事协商规则,形成“民情民意三方联访、重大事项三方联议、民生实事三方联办、矛盾问题三方联调”的良性互动。全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小区党建联建,逐步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物业小区的综合治理能力。

(三)培育发展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优化物业行业营商环境,研究行业管理政策,规范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将乡镇(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意见,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记入信用档案。对党建强、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引导业主提升物业服务消费意识,以业主试用、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覆盖、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经营等方式,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可持续性。同步围绕公共区域保洁、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公用设施及部位养护、绿化养护、道路保养等方面制定具体服务标准定期对物业企业履约服务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综合考评,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体业主公示,推动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13600601257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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