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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387/2024-13168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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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田县渔业资源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会根据您提出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更好的保护我县渔业资源有序发展。具体做好三个方面:

一是针对千峡湖出现大量罗非鱼的情况,因罗非鱼外来鱼中,适应和繁殖能力强,现在我国各大水域均有分布,我们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各地有效的防治办法,保护我县原生鱼类的生存空间。

二是对瓯江有大量放生鱼类的情况,我局已与宗教等部门联系,并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认识,逐步规范对放生鱼类监管机制。

三是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未对垂钓作出明确的规定,在禁渔期期间我们可以依照全市禁渔通告执行,但禁渔期过后监管方面法律依据不充分,对您提出的各类垂钓行为无法作出有效处置,我们也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垂钓行为,同时,我们已积极向上汇报和争取出台规范垂钓行为的法律法规。


承办人:潘一

联系电话:1*******2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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