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 >政协委员提案
首页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387/2024-131669 发布机构: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0:27:12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邱飞荣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6号《关于尽快树立青田杨梅品牌,拓优杨梅销售渠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杨梅品牌、销售渠道的关注。近年来我局对于县域农产品品牌打造以及助推农产品营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青田杨梅等特色县域品牌已在全国乃至全球打响,并借力“互联网+”融合技术拓展品牌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品牌规范管理上持续发力。关于杨梅等青田农业产业发展,我局始终坚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坚持品牌认证和产业保护。在生产技术层面已制定了《青田杨梅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等。在品牌发展层面,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绿色食品认定为主要抓手,将“青田杨梅”登记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并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凡是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的主体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同时加快绿色食品认定步伐,进一步实现农产品品牌和品质双效提升,其中以2021年-2022年整建制推进青田杨梅绿色食品认定为首要,全县80%以上的杨梅规模主体将获得绿色食品认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和标志使用监管,进一步推进主导产品统一包装的设计和推广,进一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障我县农业品牌公信力。

二是在品牌推广上持续发力。青田县获“中国杨梅之乡”、“全国杨梅标准化示范县”称号,青田杨梅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浙江省名牌农产品,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在各类评比中脱颖而出,2001年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2001-2007年连续7年被获浙江省农博会金奖产品,多次获浙江省十大精品杨梅称号,2014年夺浙江农业吉尼斯东魁杨梅擂台赛擂主,获全国十大精品杨梅金奖。201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浙江名牌农产品。2017年:农业部杨梅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浙江省十佳杨梅。2019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21年:全国杨梅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浙江省杨梅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23年:中国杨梅优质生产基地县。2023年:长三角精品杨梅推介会特等奖。

三是在市场营销上持续发力。政府积极搭台,为梅农呦喝。青田县自2001年以来已经连续23个年头举办杨梅节,通过杨梅开摘节、吃杨梅大赛、青田杨梅形象代言人评选、杨梅推介会、展示展销会等系列活动,提高青田杨梅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青田杨梅已成功打入温州、义乌、南京、杭州、北京、哈尔滨等地市场,近年来,我们主要是做深做细物流体系,通过与物流公司合作,对包装物流成本予以补贴的形式,促进杨梅销售。另外我们在全国率先开通杨梅高铁运输绿色通道,开启青田杨梅物流运输的“高铁时代”。目前可以做到全国146个城市直达,19个重点城市采摘当日送达。

四是在政策扶持上持续发力。持续优化农产品加工扶持政策:一是对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的, 每平方米补助 3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 100 万元;改造厂房的,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每平方米补助 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租用厂房的,连续三年给予补助,每年按租金的 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二是对新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的( 每台套 10 万元以上), 按设备实际购买价格的 50%给予补助, 单个主体设备购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对入驻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企业,在确保符合国家工业用地出让政策、程序的前提下,按当前我县工业供地最低价给予供地。对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由县政府另 行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杨梅产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县“三农”事业的发展。


承办人:陈光泽

联系电话1*******6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