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海发海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海发海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自动化改造 | 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园区(租用青田相伴人生鞋业有限公司厂房)
| 浙江海发海绵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面积7111平方米,总投资520万元,对生产线进行改造,新购入一套海绵垂直发泡切割生产线,淘汰原有老旧海绵发泡生产线,迁建改造完成后达到年产1500吨海绵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纳管排放,入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发泡、熟化废气、枪头清洗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料罐呼吸废气加强车间通风。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并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垫、消声器等,风机使用接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4、固废污染防治: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牛皮纸、废包装材料、废刀片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活性炭再生企业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