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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低边办理指南
索引号: 00265359/2024-131227 发布机构: 青田县东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13 10:28:22

申请对象:本镇户籍的生活困难人员

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所有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提供近6个月收入证明;有大量医疗支出的,提供近6个月医疗支出清单;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

申请流程:向户籍地所在人民政府发起申请,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提供上述材料—入户填写《入户调查表》(3个工作日)—民政核对(15个工作日)—初审—在村委公示(7个工作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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