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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的通告
索引号: 00265274x/2024-131184 发布机构: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6-12 09:32:27

青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田县林爱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县林爱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鉴于当事人能够清楚说明进货来源,并主动提供上述被抽检批次铁棍山药的进货票据、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已履行了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和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局作出编号为青市监不罚〔2024〕11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青田县鹤城镇海佳调味商行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县鹤城镇海佳调味商行销售的鸡蛋甲氧苄啶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局作出编号为青市监处罚〔2024〕196号的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280元;3、罚款10000元。

三、青田县温溪城中菜市场邹季香摊位销售的白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县温溪城中菜市场邹季香摊位销售白萝卜噻虫嗪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局作出编号为青市监处罚〔2024〕116号的决定:1、警告;2、处罚款3000元(叁仟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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