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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瓯南街道侨乡工业园区15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为商务金融用地”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 青田县砂石料有限公司 |
宗地位置 | 青田县瓯南街道侨乡工业园区15幢 |
宗地面积 | 用地面积95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9.48平方米 |
改变土地面积 |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3143.96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663.78平方米 |
改变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临时改为商务金融用地663.78平方米(时间五年) |
出让价格 | 土地收益金0元(零元整) |
备 注 |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1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投资项目服务(规划许可窗口)(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联系人:投资项目服务(规划许可)窗口 电话:0578-6095219 2、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