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以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青田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基本原则,青田县民政局安排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重点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项目、济困帮扶以及其他符合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项目。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合计1694.68万元,其中县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89.28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1499.4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6万元。2023年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合计2101.42万元,其中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81.36万元,市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0万元,省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888.56万元,中央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81.36万元,具体为:
1.老年福利类项目21.96万元。其中:
(1)山区养老流动车配置补助9.59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6.2万元,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06.6万元,合计132.3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北山镇、仁庄镇、腊口镇、海口镇、方山乡、祯旺乡等 9个乡镇先行试点,每个试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辆养老流动服务车。项目实施情况: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自行采购,县民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绩效完成情况:共补助132.39万元为9个乡镇(街道)配备流动车25辆,分别为:鹤城街道4辆、油竹街道3辆、瓯南街道2辆、北山镇3辆、仁庄镇3辆、腊口镇3辆、海口镇3辆、方山乡1辆、祯旺乡3辆。2023年累计开展探访关爱服务61125人次,送餐服务42595人次,流动服务出车6440次。(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2)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运行补助12.3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对上年度已评为星级的31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预拨星级运行经费,每家预拨10万元。项目实施情况: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青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开展服务,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乐等各类集中或上门养老服务,并承担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和供需对接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共有31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为星级,其中一星1个,二星1个,三星11个,四星10个,五星8个,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中心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积极发挥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平台的作用。(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2.社会公益类项目41.9万元。其中:
(1)资助社区建设补助40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28万元,合计16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资助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章旦乡、祯埠镇、山口镇、季宅乡、仁庄镇、高市乡、方山乡、腊口镇等11个乡镇20个村(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情况:目前,所有村(社区)均全面开展建设工作。绩效目标: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绩效完成情况: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2)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1.9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0万元,合计11.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全县21个社区开展公益创投项目进社区活动。项目实施情况:21个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已全部完成,累计服务居民2万余人次,并制定出台全市首个《公益创投进社区指引》。绩效目标:完成服务居民2万人次,绩效完成情况:退回国库资金9628元。(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3.儿童福利类项目12.16万元,其中:
(1)精神、智力儿童康复服务7.66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1.66万元,合计12.3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为申请儿童康复的精神、智力残疾人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青田户籍儿童2023年2月儿童康复训练补助21人。(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2)资助“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补助款4.5万元。资助当年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3年完成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每人1万元,2023年完成5人次助学。(项目联系人:朱松林 0578-6837977)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34万元。其中:
(1)资助社区、场所无障碍改造0.7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1.66万元,合计12.3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各重要社区、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情况:青田县人民医院电梯无障碍改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人民医院电梯无障碍改造。(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2)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4.64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0.14万元,合计4.7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申请辅具适配的残疾人适配辅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上肢、下肢服务16人。(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二、省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888.56万元,具体为:
1.老年福利类项目1183.76万元。其中:
(1)资助山区养老流动车配置补助经费16.2万元,结合县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9.59万元,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06.6万元,合计132.3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北山镇、仁庄镇、腊口镇、海口镇、方山乡、祯旺乡等 9个乡镇先行试点,每个试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辆养老流动服务车。项目实施情况: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自行采购,县民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绩效完成情况:共补助132.39万元为9个乡镇(街道)配备流动车25辆,分别为:鹤城街道4辆、油竹街道3辆、瓯南街道2辆、北山镇3辆、仁庄镇3辆、腊口镇3辆、海口镇3辆、方山乡1辆、祯旺乡3辆。2023年累计开展探访关爱服务61125人次,送餐服务42595人次,流动服务出车6440次。(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2)资助2022年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及未来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12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章旦、方山、舒桥乡、小舟山乡、季宅乡、海口镇、腊口镇、汤垟乡、仁宫乡鹤城等10个乡镇(街道)共11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和建设,包括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实施情况:由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绩效目标:改善居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养老服务场所。绩效完成情况:完成提升和建设。(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3)资助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租金42.6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对瓯南街道、船寮镇、温溪镇、季宅乡、三溪口街道、油竹街道、方山乡、章旦乡等8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给予租金补助。项目实施情况:第二批租金补助共42.69万元,分别为:瓯南街道16.5万元、船寮镇3.8万元、温溪镇11.4万元、季宅乡1.3万元、三溪口街道5万元、油竹街道补差0.69万元、方山乡2万元、章旦乡2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8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租金,为运营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和场地保障。(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4)资助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建设补助资金3.26万元,其中第二养老中心项目编制设计费3万元,第二养老中心项目服务费合计0.2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位于青田县高市乡练岙村。项目总用地面积11104㎡,建筑占地面积2886㎡,总建筑积13530㎡,设计床位 298 张。其中:1#养老楼、2#护理楼、3#综合楼、4#护理楼、门卫、连廊、地下室,以及室外绿化、围墙、景观、路灯、堤防等室外附程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等。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建设和管理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实施。青田县民政局为实施该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实行了招投标、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绩效目标:2023年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绩效完成情况:项目进展顺利,2022年底主体工程已完工,室外附属工程正在绿化苗木。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补齐我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弥补我县敬老院床位数量不足,提升我县特困供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能力。(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5)资助仁济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对第一敬老院院内地面铺装、给排水、绿化工程等改造提升,完成后给予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情况:青田县仁济养护院组织实施。绩效目标:实施地面铺装、给排水、绿化工程等改造提升,改善特困供养机构整体环境,优化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绩效完成情况:青田县仁济养护院完成提升改造工程,县民政局给予建设资金补助。(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6)资助乡镇养老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补助经费950.6万元,结合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9.4万元,合计97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东源镇、高湖、北山、祯旺、腊口、章村、小舟山、瓯南、季宅、鹤城等10个乡镇(街道)共2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和建设,包括装修装饰、消防改造安装电梯、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实施情况:由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绩效目标:改善乡镇级、村(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件,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绩效完成情况:完成提升和建设。(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1.8万元,其中:
(1)用于资助社区、场所无障碍改造11.66万元,结合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0.7万元,合计12.3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各重要社区、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情况:青田县人民医院电梯无障碍改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人民医院电梯无障碍改造。(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2)用于资助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0.1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申请辅具适配的残疾人适配辅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上肢、下肢服务16人。(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3.儿童福利类项目34万元,其中:
(1)用于精神、智力儿童康复服务31.3万元,结合县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0.7万元,合计38.7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为申请儿童康复的精神、智力残疾人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青田户籍儿童2023年2月儿童康复训练补助21人。(项目联系人金晶晶 0578-6026576)
(2)资助“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补助款2.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用于资助“孤儿助学”项目5.5万元。资助当年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3年完成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每人1万元,2023年完成5人次助学。(项目联系人:朱松林 0578-6837977)
4.社会公益类项目659万元。其中:
(1)资助殡仪馆扩建及改造提升项目49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用于扩建工程的前期费用57.215万元;用于改造提升项目432.785万元。项目实施情况:扩建工程结算完前期勘察等费用,移交县城投公司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由殡仪馆对外公开招投标建设,包括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采购等。绩效目标:扩建工程:为了更好推行移风易俗,改善丧属治丧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完善殡仪馆功能要求,改变建筑破损室外排水等问题,满足大部分丧属对悼念场所配套设施的需求,以及完善公安法医用房解剖室的结构设施,使之符合规范。绩效完成情况:完成建设和整体形象提升。(项目联系人:蒋双华0578-6837348)
(2)资助社区建设补助128万元;结合县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40万元,合计16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资助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章旦乡、祯埠镇、山口镇、季宅乡、仁庄镇、高市乡、方山乡、腊口镇等11个乡镇20个村(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情况:目前,所有村(社区)均全面开展建设工作。绩效目标: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绩效完成情况: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3)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10万元;结合县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9万元,合计11.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全县21个社区开展公益创投项目进社区活动。项目实施情况:21个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已全部完成,累计服务居民2万余人次,并制定出台全市首个《公益创投进社区指引》。绩效目标:完成服务居民2万人次,绩效完成情况:退回国库资金9628元。(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4)资助社会工作及志愿者服务项目2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补助青田县周大妈帮忙团、青田县风筝协会、青田县爱心助学联合会、青田县春满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青田县清流社工服务社、青田县求实社会服务社等6个社会组织开展“角落之花”守护工程、“风筝引线,关注侨留守儿童”公益活动、爱心回流驿站关爱项目、“慈善助老·情暖桑榆”公益超市项目、银龄互助·情暖侨乡、共“童”成长-新居民子女社会融合项目、厨安行动等7个项目共计资金60万元,目前按照文件要求,下拨资金60%,共计36万元,其中该项经费资助27万元。项目实施情况:目前,各项目均已开展活动。绩效目标:完成既定的项目目标。绩效完成情况: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资助社工站建设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下拨4万元,资助季宅乡开展社工站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已开展建设。绩效目标:结合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社工站相关建设任务。绩效完成情况: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联系人:刘永芳0578-6831303)
三、中央级补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1.5万元,具体为:
1.老年福利类项目126万元。其中:
(1)资助乡镇养老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补助经费19.4万元,结合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950.6万元,合计97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东源镇、高湖、北山、祯旺、腊口、章村、小舟山、瓯南、季宅、鹤城等10个乡镇(街道)共2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和建设,包括装修装饰、消防改造安装电梯、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实施情况:由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绩效目标:改善乡镇级、村(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件,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绩效完成情况:完成提升和建设。(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2)资助山区养老流动车配置补助经费106.6万元,结合县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9.59万元,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16.2万元,合计132.3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在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北山镇、仁庄镇、腊口镇、海口镇、方山乡、祯旺乡等 9个乡镇先行试点,每个试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辆养老流动服务车。项目实施情况: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自行采购,县民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绩效完成情况:共补助132.39万元为9个乡镇(街道)配备流动车25辆,分别为:鹤城街道4辆、油竹街道3辆、瓯南街道2辆、北山镇3辆、仁庄镇3辆、腊口镇3辆、海口镇3辆、方山乡1辆、祯旺乡3辆。2023年累计开展探访关爱服务61125人次,送餐服务42595人次,流动服务出车6440次。(项目联系人:陈媚0578-6836677)
3、儿童福利类项目3.5万元。用于资助“浙里护苗·圆梦助学”项目3.5万元。资助当年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3年完成发放孤儿全年助学工程助学金每人1万元,2023年完成5人次助学。(项目联系人:朱松林 0578-6837977)
上述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进一步加快了全县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福利彩票事业的热情支持,欢迎全县人民一如既往地关注福利彩票,关心社会福利事业。
青田县民政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