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1-6月向上争取竞争性分配资金的审核统计工作。
2. 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撰写《关于青田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相关附表;完成政府财务报告全省会审工作。
3. 出台《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配合出台《青田县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修改村邮员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4. 做好1-5月统发工资数据修正和6月工资归集工作;做好2023年县属国企2023年工资决定机制结算工作。
5. 做好新配套费政策实施窗口期过渡工作;开展财政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继续开展历年财政票据核销工作。
6. 继续开展2023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双随机”抽查;配合县审计局对青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开展针对前期各归口报送的重点评价项目的重评工作。
7. 辅导考生完成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拟开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培训工作。
8. 开展2023年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债券信息公开工作;做好6月份专项债发行工作。
9. 配合做好县级两家医院创三乙工作;做好津补贴相关工作;落实长护险、企业养老责任分担额及城乡居民医保资金上解工作。
10. 做好涉企奖补政策审核兑付工作;按照“双招双引”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招引奖补政策把关工作。
11. 做好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落实情况报告工作;做好2024年区域协调项目第一批资金下达工作;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区域协调项目推进工作;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
12. 加强省以上衔接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支付,力争达到时间过半支付进度过半的要求;做好过渡期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策调整优化调研工作。
13. 指导各乡镇全面应用“浙里基财智控”,及时处理系统预警事项;做好收支智管预警系统中的预警问题处理。
14. 下达2024年一事一议项目计划;完成2023年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
15. 继续推进国企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工作;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采购工作。
16. 继续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各项任务,督促各国企完成6月份国企压减任务;做好国企股级选任工作;探索建立a类企业和b类企业甲类人员调动机制。
17. 继续加强对七大国企全面监管;做好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纠正工作,6月中旬开始对县属国企进行集中检查。
18. 完成上半年公务员(参公)职级晋升工作;完成新招录公务员(参公)、编外人员考察后续工作;做好公务员转正定级工作;做好样本单位第二季度台账及劳动人事报表统计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补漏工作。
19.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党规党纪培训、撰写廉洁家书等工作;督促国企党建推进会各国企承接的试点工作落实;制定下发清廉国企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国企党务干部业务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