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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介绍
索引号: 002652221/2024-130708 发布机构: 青田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4-05-22 1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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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青田县科学技术局
机构简称青田县科技局
机构负责人孙成岩
机构地址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华侨总部经济大楼29楼青田县科技局
联系方式0578-6816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机构职能

青田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青田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健全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体系。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推荐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并做好协调管理。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科技投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计划、分配与使用管理。

(五)指导全县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

(六)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七)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与普及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企业同高校院所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负责全县科技特派员的协调管理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安全性评价、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台站的管理与运行维护。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县、人才强县工作导向,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3.进一步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4.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开展地震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科学技术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县科学技术局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意识;指导监督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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