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田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县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青田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和《丽水市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丽民〔2023〕74号)规定,我局制定并形成了《青田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
三、起草依据
1、《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
2、《丽水市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丽民〔2023〕74号)。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6个模块共25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主要是制定本办法的依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范围和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使用范围共4条。明确福彩公益主要用于资助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营利活动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第三部分预算管理共7条。首先,县民政局需根据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情况测算福彩公益金收入预算,并编制支出预算以保持收支平衡。其次,预算编制应细化并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强化预算及绩效目标审核。预算一旦批准,应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县民政、财政局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应及时落实资金并推进实施。福彩公益金支付应遵循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或基本建设的应按规定执行。最后,结转结余资金应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信息公开共5条。明确了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机制以及资助项目的标识要求。县民政局和项目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公开。县民政局每年需公开上级和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相关信息,而项目单位需公开其获得的资助项目的相关信息。所有信息的公开都应经过内部报批审核机制的审核,以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需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标识,标识的制作应遵循相关规定,并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绩效管理及监督共3条。强调了对福彩公益金管理的绩效要求、监督机制和违规行为的处理。首先,县财政局和民政局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监控,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绩效较差的项目,需限期整改或调减预算,直至取消项目。其次,县财政局和民政局应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建立督查检查制度,每年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最后,对于违反规定或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部分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青田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青民〔2021〕115号)同时废止。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执行。
六、其他
解读机关:青田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8-650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