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田县曹陆平炒货店销售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青田县曹陆平炒货店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4年3月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