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认真落实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青田县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的工作任务,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青田县2023年度省民生实事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并试运行。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7日
青田县2023年度省民生实事新改扩建
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工作方案
为加快补齐村级医疗机构网底短板弱项,进一步夯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覆盖能力,省政府将“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0个以上”纳入2023年度十方面民生实事。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6号)精神,青田县的任务目标为“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为高质量完成该项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政府办村卫生室,重点补齐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无村卫生室的空白点,将政府办村卫生室纳入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2023年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4家(详见附件1),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二、建设原则
村卫生室建设用房原则上不予新建,以利用现有村卫生室和集体用房(如村办公楼、村校舍等)调剂改造解决。同时,村镇建设规划应有村卫生室用地。
三、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标准(试行)》实施(详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一)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的确定和改造
1.2023年3月30日前
各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乡镇(街道)确定村卫生室选址,乡镇(街道)落实村卫生室用房,乡镇卫生院按建设要求组织实施改造。
2.2023年5月30日前
各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村卫生室改造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完成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改造(包括统一外观、标识、宣传栏等)以及落实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的配备,相关制度的制定、上墙等工作。
3.2023年6月30日前
完成4家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的改造并试运行。
(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落实
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医生制度,实行“三定”(定时、定点、定人)承诺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补助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村卫生室用房改造、基本设备购置等经费由县财政补助,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范流程结算,补助经费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青田县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任务分解表
2.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2023年青田县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乡镇(街道) | 医疗机构 | 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个) | 完成时限 |
1 | 船寮镇 | 大路村卫生室 | 1 | 6月30日前 |
2 | 芝溪村卫生室 | 1 | 6月30日前 | |
3 | 鹤城街道 | 平演村卫生室 | 1 | 6月30日前 |
4 | 舒桥乡 | 王岙村卫生室 | 1 | 6月30日前 |
附件2
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
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体要求
村级卫生计生室(站)是农村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的职能。各地应本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保障基本、强化服务”的原则,有效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加强村级卫生计生室(站)规范化建设,深化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室职能融合,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级卫生计生室一体化管理。
二、建设原则
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原则上以政府或集体举办为主,其他形式举办为辅,逐步实现政府举办全覆盖。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因地制宜设置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规模、统一布局结构、统一外观标识和墙体颜色,强化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医保实时结报、电子健康档案和人口信息管理等信息化,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村级卫生计生室(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可挂“村卫生计生室(站)”牌匾。
三、功能职责
村卫生计生室(站)的基本功能职责为:
(一)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与转诊。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2.提供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3.参与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的责任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等。
4.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
(二)开展以服务人口和家庭为重点的宣传、咨询、避孕药具发放、随访、信息采集报告和生育服务项目委托代办等计划生育服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5.信息采集和报告:掌握本村(居)人口和家庭的婚育情况等信息,做好相关信息变更、记录和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录入、上报;做好奖励扶助、特殊扶助对象的摸底和上报。
6.生育服务项目委托代办。为群众做好办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事项的初审、上报工作,并为群众提供委托全程代办服务。
7.健康教育和宣传。开展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宣传,提供青春期、育龄期、中老年期等家庭保健和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避孕药具使用指导和发放。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登记、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
8.协助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动员符合生育政策的有生育意愿的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协助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做好生殖健康的咨询和优生优育优教指导服务,为育龄夫妇提供优生咨询、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协助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等。
四、人员配置与职责分工
村卫生计生室(站)人员配备数量应与村卫生计生室(站)建设规模和服务量需求相适应。原则上,每个村卫生计生室(站)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和一名村卫生计生服务员,服务人群在2000人以上的村卫生计生室(站)至少配备2名村卫生计生服务员。在村卫生计生室(站)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及护士和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或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基础设施配置要求
(一)业务用房
村卫生计生室(站)业务用房建设坚持规范实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选址宜与村委会、村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村卫生计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至少60平方米以上,
村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至少150平方米以上。由政府或集体举办的村卫生计生室(站),由政府或集体提供公有(集体)产权场地,建成后由村委会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共同管理。
村卫生计生室(站)设诊疗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健康档案室)和计生服务室,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有条件的可增设人口学校(健教室)、值班室等。各室布局要符合就医流程,便于诊疗观察,方便患者就医。村卫生计生室(站)各类规章制度、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上墙。有明显禁烟标识,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房间通风良好,美观舒适温馨。室外设有卫生计生宣传栏和服务信息公开栏。
(二)设施设备
1.医疗设施设备:应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简易呼吸器、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治疗盘、50支以上各规格注射器(或一次性注射器)、冷藏包(箱)、医用储槽、有盖方盘、氧气包、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药品柜、避孕药具柜(箱)、处置台、有盖污物桶、输液架、诊查床、便携式高压消毒锅、身高体重计等。
2.其它设施设备:音像设备、资料档案柜、报刊杂志柜(架)、宣传咨询桌椅、免费药具发放标识、电脑、空调、打印机、刷卡器等。
六、加强村卫生计生室管理
1.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计生室(站)实行人、财、物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至少做到统一人员配置管理、统一资产财务管理、统一药品设备采购管理、统一绩效考核模式。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等卫技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村卫生计生服务员实行“乡聘、村用”的管理模式。财务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公开,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各类报表定期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虚报、漏报行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台账,严禁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器械。
2.保障乡村医生和卫生计生服务员合理收入。落实村卫生计生室(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补偿措施,切实保障运行补助经费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经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对村卫生计生室(站)给予适当的补助,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乡村医生和村计生服务员承担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责的,由政府按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则落实相应报酬。村卫生计生服务员报酬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
3.加强绩效考核。创新考核机制,对村卫生计生室(站)的考核重点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卫技人员学习培训、医德医风等主要内容,邀请当地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考核,将考核结果在所在村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人员奖惩、收入分配、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及续聘依据。村卫生计生服务员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牵头组织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措。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