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0号)以及《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激励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青农〔2023〕138号)《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拨付青田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激励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青农〔2023〕145号)文件,拟下达2023年青田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激励建设项目资金。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资金将予以下达。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畜牧产业科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栋A区302室
邮编:323900
受理电话:0578-6802024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2023年青田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激励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名单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