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18类食品194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91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青田县曹陆平炒货店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青田县你好优选超市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青田县林爱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