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坚决遏制固废非法倾倒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4-12 10:28:31    文章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点击数:  作者:   


近日,青田县一起非法倾倒工业固废案件的2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这是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首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将涉固废倾倒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

近年来,青田县域范围内固废倾倒事件频发,一些不法分子将县内或毗邻县市的建筑垃圾、工业固废运输至偏僻山林或闲置空地擅自倾倒并以此获利,不仅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引起周边群众的强烈反映。针对此类事件,青田县通过源头严溯、过程严管、末端严打,同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巩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行为。

有违必查,一追到底

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受理有关固废信访投诉事件共达到80余个。信访处置人员赴点位调处,以倾倒点位为中心,开展摸排溯源,根据倾倒物形状初步判定来源,属砂石料污泥的,就近检查砂石料企业污泥贮存场所、处置台账以及处置协议,结合“数字砂管”与交通部门工程车监管平台GPS信息,查看公安部门沿路监控调取企业运输车辆行驶轨迹,最终确定倾倒物来源。2022年以来,共查处砂石料企业固废倾倒案件8起,处罚金额达90余万元。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已及时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部门协作,提质增效

针对固废违法倾倒行为,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介入调查、案情会商、分析研判、案件移送”等环节“环环相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理破解难题,实现环境司法、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已移交1起涉行政拘留案件,拘留2人,4起危险废物倾倒涉刑案件,判刑13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达150余万元。

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已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设卡盘查15次,出动执法力量300余人次,扣留有关运输车辆100余,合力形成过程严管态势。

巩固机制,持续发力

为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打击固体废物擅自倾倒行为的长效监管闭环,制定了《青田县固体废物擅自处置行为查处工作机制》,成立固体废物擅自处置行为查处工作协调小组,明确部门职责,以“1+4+n”机制参加处置,加强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统筹协调处置固体废物倾倒工作。在建筑渣土领域,成立青田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非法倾倒堆放排查工作。在长效机制的统筹协调下,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青田县温溪镇马湾及山口镇雅陈地块工程渣土偷倒”问题,已迅速完成点位整改清运并进行生态复绿。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真实案件促警示,在刹住“非法倾倒固废之风”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探索固废末端处置有效途径,加快建设固废处理中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让“无处安放”的固废有“容身之处”。青田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已在三溪口街道落地投运,促进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利用。积极探索“生态治淤、多元利用”的淤泥消纳方法,青田县已筹备在温溪小峙区块以及船寮康畈区块建设新型淤泥综合利用项目,待建设完成后,届时将为砂石料企业提供污泥消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