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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有关规定,“瑞景园”地名已经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标准地名 | 地理概况 | 命名理由 | 文件号 |
瑞景园(Ruìjǐng Yuán) | 瑞景园位于青田县腊口镇控规02-25-01地块,东邻同心大道,南邻规划道路,西邻腊口镇控规02-25-02地块,北邻龙岗路。本项目用地面积7980㎡,总建筑面积为3559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930㎡,共计3幢268户(安置163户),其中1幢22层,主体高度64.15米,2幢3幢21层,主体高度61.25米。机动车停车位182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9个,地下停车位163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451个,工具间91间。 | 瑞:吉祥。景:景致。意吉祥景致的居所,故名瑞景园。 | 青地名建字〔2024〕2号 |
青田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