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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浙江巨锋带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浙江巨锋带钢有限公司4#厂房扩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用地面积10030.22平方米 ,现将该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总平面图等详见附图。凡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时间3月13日至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防大楼1717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821261)。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