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部分学校(幼儿园)设置和下达2023学年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的批复》(青编〔2023〕28号)精神,现同意刻制“青田县润嘉幼儿园”“青田县海口镇幼儿园”“青田县温溪镇东岸幼儿园”印章各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青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4〕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启用青田县润嘉幼儿园等印章的通知.wps
青教〔2024〕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启用青田县润嘉幼儿园等印章的通知.pdf
青教〔2024〕6号2024.3.1润嘉、海口、东岸幼儿园公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