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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旺城置业有限公司明湖园项目一套商品房二次销售的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3-01 15:20:59

  根据《青田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青田县旺城置业房有限公司建设的坐落于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明湖园”项目一套商品房,通过网上第二次公开销售:

房号

面积(㎡)

单价(元/㎡)

房款(元)

房屋用途

备注

青田县高湖镇明湖园2幢403室

131.11

4700元/㎡

616217元

住宅


青田县高湖镇明湖园地下室w17

12.72

70000元/

70000元

车位


报名地点:青田县旺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 3 12

申购报名方式:购买人到 浙江青田银行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 青田县旺城置业有限公司高湖控规A10-02地块商住项目预售资金专户,资金账户: 201000331331823)缴纳 205865元购房订金后,购买人凭银行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销售地点: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明湖园销售中心   售楼处电话:0578—6685888

  报名需知:

1、客户可按照网上公告内容与售房单位联系,进行实地看房。有购房意向的客户,必须在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该销售单位报名地点办理预约登记和缴纳购房订金。其抽签办法、地点、时间由售房单位另行通知。

2、公告期内购房对象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所退房源销售应以公开摇号或抽签的方式进行,由开发企业组织。(注:如需公开摇号或抽签,未摇得或未抽到该商品房的,所交购房订金于公开摇号或抽签后7内退还)抽签或者摇号结束后,中签者与销售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青田县旺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43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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