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5:01:33 来源:青田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

青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就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提高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认识”的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价值评估工作,管好用好自然资源。

二、关于“不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的落实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掌握自然资源家底动态变化。自然资源领域,完成本行政辖区内3条省级河道、9条县级河道、88条乡镇级河道、20个国有水库、4个国有林场、1个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42个已探明储量矿业权等地籍权属调查登薄前工作。完成青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自然资源部已下发最终成果数据。推进青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资源价格信号资料的收集以及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入库上交省级;完成资源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估算工作,建立县级资产清查数据库,成果通过省级核查汇交至国家。完成“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根据上级要求上报“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林业资源领域,扎实推进林草湿调查监测和补充林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联合成立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全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并形成2022年林草湿统一调查监测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监测成果,截至2022年底,我县森林面积3005385亩,森林覆盖率80.88%,林木蓄积量1292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双增长。根据青田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退耕造林地、荒山荒坡、退化园地、废弃矿山、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复垦等区域开展造林绿化,合理安排补充林地的空间范围和建设任务。经省林业局审定,我县今年补充林地入库314.8公顷,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了保障。水资源领域,印发《青田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以规划为引领,着力于水资源“高效利用、系统保护、合理配置、严格管理”,构建更高水平的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供给保障体系、更高水平的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更高水平的水资源全过程管控与智慧管理保障体系,增强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升区域应急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维系区域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以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优化。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统一保护使用、统一管护利用,逐步厘清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边界和履行方式,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三条控制线落图落地,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系统。

(三)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规划土地功能分区和保护利用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规范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建立县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制度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度,按要求执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强化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联系,在取水户信息、水资源费标准、水资源费征收监管等方面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和落实衔接有序。严格取用水计量,规范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积极推行在线监控,完成全县自备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安装。加强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宣传力度,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应收尽收。

(四)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2022年以来,引进自然资源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4人,招录专业对口的公务员2人、事业干部5人,引进林业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2人,招录专业事业干部6人,进一步充实专业干部力量。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建设,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担任行政执法队队长,行政执法队现有干部7人。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队建设,增派专业执法人员4人。强化干部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增强团队协作能力。选派干部参加“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培训2次。开展青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2次,组织全县护林员开展护林防灭火知识培训2次。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成立青田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站,事业编制50名。

三、关于“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效益”的落实情况。

(一)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成立青田县生态资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展实体化运营两山合作社,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收储交易开发。在全国率先试水“河权到户”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山区河道经营权改革,完成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河权改革”惠及11个乡镇(街道)45个行政村,每年为村集体增收约80万元。创新推出GEP贷、河权贷、林权贷等“绿色产业类”生态金融产品。截至2023年上半年,青田县生态资源资产有限公司通过“两山生态贷”获县农商银行授信10亿元,用于资源收储、生态项目建设、生态修复等资金需求,省去企业额外的评估费用,有效畅通生态产品价值的“变现”渠道;青田县农旅投公司通过资源盘活,以千峡湖生态水资源向多家金融机构获得“取水贷”融资43亿元;县农商银行助力水经济向全县水利领域拥有取水权企业授信30亿元,用于解决水电站增效、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青田县瓯江山水诗路美丽生态廊道建设,每年可产生碳储量4.6万吨,可实现碳汇交易金额460万元。

(二)全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局组织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实施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着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再利用。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亩,消化批而未供1634.41亩。完成3万以下32家低效企业“清零”,累计完成整治提升企业62家,盘活低效用地674.12亩。创新建设用地供给方式,探索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供地方式。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与发改部门和用地单位的沟通对接,精准测算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时序和用地规模,全力保障我县重大项目落地,完成农转用报批484.73亩,保障了青田县中部饮水工程、奇云智竞云谷项目、牛坦底后山区块等6个项目落地。

(三)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矿产资源方面,持续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严格落实市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项目砂石“总量”“自用量”“多余量”等数据,确保砂石资源价值符合市场行情。编制《浙江省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优化规划布局,谋划一批集开采、加工一体化的高标准砂石料企业,促进砂石料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继续推进地质找矿工作,有序推进山口镇丰门矿区外围、白垟矿区深部叶腊石地质找矿,其中丰门矿区经专家评审推断为超大型叶蜡石矿矿床。完成首个地热井(东源平桥DR1地热井)开工钻探,勘探出全省花岗岩类温泉中最优质的含氡的氟硅地热温泉。黄垟乡峰山村天然富硒土地通过省第三批天然富硒土地申报审核,已推荐中国地质学会评定。林业资源方面,全面调查建设项目使用林草湿地情况,监测造林更新、林木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引起的地类、林分及其管理属性变化,完成林草湿地图斑调查更新。优化2023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成果,做好调出、补入地块的落图更新工作,以及专题数据变化图斑的核实更新。全力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合理安排补充林地的空间范围和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荒山荒坡、退化园地、废弃矿山、未利用地、已退建的建设用地等区域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林地补充库建设工作。2023年两批补充林地补充入库合计5127亩。水资源方面,开展清零销号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217户自备取水户档案,形成“一户一档”,其中水力发电取水96户,工业自备取水企业41户,公共供水43户,农业灌溉用水32户,农业养殖用水4户,火力发电1户。标准化改造全县自备取水户取水设施,全县63家年取水量1万方以上自备取水户和公共供水企业全部安装取水终端在线监控设施,提高监管效率。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顺利通过国家级节水型社会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

四、关于“坚决守护自然资源生态安全”的落实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6·25土地日、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物日和普法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宣传,设置咨询台,通过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员讲解,发放宣传册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以老带新,加强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制定《“启航新征程,共护幸福水”暨“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爱水、护水、惜水活动,通过节约用水宣传进学校、社区活等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高了全民节水意识,营造起全民自觉参与节水、主动走进治水的良好氛围,同时争创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五水共治 绿色相伴 趣味游园”生态环境园游会、“‘鱼’你同乐护生态 五水共治迎亚运”国家生态文明日活动、“夏日缤纷 美丽共建”生态文明成果展等主题活动,采取生态文明主题演出、生物多样性成果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生态文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

(二)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提升自然资源监管效能。自然资源领域,深入实施《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田长制”与“耕地智保”的全面应用,围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卫片执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统筹协调”“动态评估”“溯源分析”等三项制度,抓早抓实做好卫片执法,2023年上半年完成卫片图斑填报工作175宗,其中违法图斑6宗,均已整改到位。林业领域,围绕毁林毁草案件“零新增”目标要求,结合国家森林督查,“双随机执法”,落实林业案件办理“一案一销”制度,高强度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2023年完成国家森林督查下发图核实181个,其中违法图斑32个,已完成22个处罚工作。建立并完善林业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和沟通协调机制,截至10月底共移送案件132件,合理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资源领域,对我县88个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和认定,下发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核查与整改落实率均达到100%。以矿山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重点针对鼋省级自然保护区,每月开展巡查。每年开展一次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保护地内是否存在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等问题。开展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重点针对县级水源地新田坑,制作《青田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手册》,在一级保护区安装“电子警察”及电子围栏。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新田坑水源地勘界定标,划定水源地保护“红线”,并采取自动站24小时实时监测和每月一次手工监测相结合,对水质情况进行全面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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