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青田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2023年10月)
发布日期:2024-02-26 14:15:20 信息来源:青田 点击数:

青田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2023年10月)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我县共设有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其中河流型断面 8个,湖库型断面1个。

(二)监测项目与频次

1、监测项目

⑴“9+X”监测

“9”为基本指标: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

“X”为特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年及当年出现过的超过III类标准限值或超过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指标。

特征指标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动态调整,每月底由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下一个月的特征指标。

⑵全指标监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电导率、浊度2项,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2、监测频次:

国控断面:由国家负责监测。省控断面:由省中心负责监测。市控、县控断面:每2月不少于1次(逢单月必测),其中1、5、9月开展全指标监测。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评价标准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82号),并参照《“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714号),按照“实测实评”开展当月水质评价

水温、电导率、浊度因无相应标准限值,不参与水质评价,但作为参考指标用于判断水质是否受泥沙、盐度及对溶解氧影响情况等开展监测;总氮参与湖库营养状态评价。

三、评价结果

截止2023年10月,我县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均保持Ⅱ类水及以上,Ⅲ类水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保持100%。8个断面中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有8个,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

青田县环境监测站

2023年11月  

 

附表

202310月青田县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表

县(市、区)

断面名称

断面类型

控制级别

功能目标

当月水质

超标项目

青田县

滩坑电站坝前

湖库

省控

巨浦

河流

省控

彭湖

河流

/

小溪口

河流

石门洞

河流

石溪

河流

圩仁

河流

省控

小旦

河流

国控

菇溪交界处

河流

县控

注:彭湖县控断面手工监测数据,菇溪交界处断面为自动站数据,/”表示当月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