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2023年10月)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我县共设有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其中河流型断面 8个,湖库型断面1个。 (二)监测项目与频次 1、监测项目: ⑴“9+X”监测 “9”为基本指标: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 “X”为特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年及当年出现过的超过III类标准限值或超过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指标。 特征指标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动态调整,每月底由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下一个月的特征指标。 ⑵全指标监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电导率、浊度2项,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2、监测频次: 国控断面:由国家负责监测。省控断面:由省中心负责监测。市控、县控断面:每2月不少于1次(逢单月必测),其中1、5、9月开展全指标监测。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评价标准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82号),并参照《“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714号),按照“实测实评”开展当月水质评价。 水温、电导率、浊度因无相应标准限值,不参与水质评价,但作为参考指标用于判断水质是否受泥沙、盐度及对溶解氧影响情况等开展监测;总氮参与湖库营养状态评价。 三、评价结果 截止2023年10月,我县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均保持Ⅱ类水及以上,Ⅲ类水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保持100%。8个断面中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有8个,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 青田县环境监测站 2023年11月 附表 2023年10月青田县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表 县(市、区) | 断面名称 | 断面类型 | 控制级别 | 功能目标 | 当月水质 | 超标项目 | 青田县 | 滩坑电站坝前 | 湖库 | 省控 | Ⅱ | Ⅰ | 无 | 巨浦 | 河流 | 省控 | Ⅱ | Ⅱ | 无 | 彭湖 | 河流 | 县控 | Ⅱ | / | 无 | 小溪口 | 河流 | 国控 | Ⅱ | Ⅰ | 无 | 石门洞 | 河流 | 省控 | Ⅱ | Ⅱ | 无 | 石溪 | 河流 | 国控 | Ⅱ | Ⅱ | 无 | 圩仁 | 河流 | 省控 | Ⅲ | Ⅱ | 无 | 小旦 | 河流 | 国控 | Ⅱ | Ⅱ | 无 | 菇溪交界处 | 河流 | 县控 | Ⅱ | Ⅱ | 无 |
注:彭湖县控断面手工监测数据,菇溪交界处断面为自动站数据,“/”表示当月未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