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现行运价机制不能有效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巡游出租车运营价格进行调整成为重要举措。我县于2024年4月启动了青田县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第7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8年第21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三、运价调整制定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价调整有法可依。
2.合理性原则。充分考虑运营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运价水平。
3.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运价调整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四、主要内容
1.起步价:起步里程为3公里(含)以内,起步价不分车型统一为每车次10元。
2.里程运价:超起步里程运价为2.50元/公里。
3.空驶费:单程行驶超过6公里以上的,超过部分可按在里程运价基础上加收50%的空驶费,随车往返不得加收空驶费。
4.夜间行驶费:每日23时至次日6时期间,可按基本运价(含起步价和里程运价)加收20%的夜间行驶费。
5.等候费:当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及以下或乘客原因发生等候的,累计等候3分钟及以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后,按3分钟折合1公里运价计费。
6.春节假期临时运价:每年春节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春节放假调休时间)巡游出租车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10元。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田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
七、解读机关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王慧丽,电话:0578-683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