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类食品20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青田县江南菜市场刘金藏销售的鳊鱼、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青田县张炳火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青田县沁心水果店销售的龙眼、香蕉,二氧化硫残留量、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青田县生生瘦肉丸店购进的五香干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