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 >征收中心 >重点工作
首页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关于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的分配方案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11-28 16:23:21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关于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的分配方案


顺利完成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分配工作,根据(青政发[2019]129号)文件,经县征收中心研究,特制订本次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及相关规定

1.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分配工作采取“两轮抽签,一次定位”的方式进行,即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房号对应的“序号”。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监督公证。

2.此次安置房分配抽签对象为老水利局区块的安置户(包括“房票房”安置户),抽签以户为单位进行抽签。第一轮按签到顺序,每户抽取一个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抽取房号时,同一户型多套的安置户,可按照同一个抽签顺序号分别由户内相应的权利人进行抽签。

3.本次抽签以户型相同的安置户为选房单元分批次进行抽签。抽签的顺序号以同一户型的安置房户数统一放置票箱进行抽签,房号对应的“序号”以一户型的安置房套数统一放置票箱进行抽签。

4.在安置房分配工作第一轮抽签顺序号完成之前到场的,安置户以到场签到的顺序抽取第一轮顺序号。以现场主持人宣读第一轮抽签完成为准。

5.未按时抽签的安置户,待本次安置房统一分配后,由征收部门再行组织抽签分配

二、安置房房源情况

本次提供住宅安置房共189套,其中每套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下同)不少于70㎡的6套、不少于90㎡的41套、不少于110㎡的57套、不少于130㎡的71套;提供住宅“房票房”共14套,其中每套建筑面积不少于70㎡的4套、不少于90㎡的4套、不少于110㎡的1套、不少于130㎡的5套。

由于本次130㎡户型多出一套,为了能让安置户抽签到理想楼层,4幢303室安置房暂不提供抽签。统一抽签完成后,后续安置户愿意置换4幢303室安置房的,按规定要求给予置换。

三、抽签办法及规则

1.本次抽签以户型相同的安置户为选房单元进行分批次抽签。第一轮按安置户现场签到的顺序抽出顺序号,以乒乓球“数字”小到大为顺序号;第二轮根据小到大顺序号抽出乒乓球“数字”,乒乓球上的“数字”对应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一房一价”回购结算公示表上的“序号”,该“序号”相对应房号就是抽出的定位安置房。

2.安置户抽签已提醒3次未抽签的,自动轮至本轮抽签顺序的最后一个抽签。

3.安置户权利人为多人的,可指定委托一人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到场一人我单位亦予以认可,这一人的抽签结果视为安置户共同抽签结果。安置户名下有多套安置房的其权利人多人到场的,可以根据其安置房套数各自在第二轮按同一顺序号进行依次抽签,各权利人抽取的“序号”相对应的房号为各自抽取的房号

四、其他规定

1.所有参与抽签的人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户型安置户可以在本次抽签定位后三日内向征收部门提供置换协议书报备,完成置换安置房。安置户权利人为多人的须全部同意置换,安置房置换后双方不得反悔,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双方安置户共同承担,征收部门和公证处不承担一切后果。

3.安置房抽签定位后,安置户需一个月内到征收中心办理购房结算手续,并到房产开发公司办理相关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安置房进行处置。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4年1128日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关于老水利局区块“锦江苑”安置房的分配方案.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