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3号)文件精神,根据青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交〔2023〕96 号)和关于印发《青田县 2024 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青交〔2024〕68 号),现对2024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费改税部分资金分配进行公示,公示为期7天,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59号,邮编:323900,联系电话:0578-6022820。
附件:2024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费改税部分资金分配表.docx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