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10月23日丽水市地方标准—《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稻鱼共生》(DB3311/T 292─2024)正式发布,2024年11月21日起开始实施。
丽水市稻田养鱼历史悠久,通过在稻田中养殖鱼类,以稻护鱼、以鱼养稻,实现水稻与鱼类的互利共生,水稻为鱼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食物,鱼为水稻提供天然肥料、翻松泥土,自我完善和平衡、互为依存,实现生物之间资源互补利用。而长期以来,有关稻鱼共生系统的减排量评估缺乏系统、规范的计算方法。因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牵头编制了《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稻鱼共生》,有助于广大农户加速融入省碳普惠交易市场,通过碳交易、碳金融等渠道获得市场收益。
据悉,该标准是浙江省首个农业领域碳减排量核算方法,为相关行业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为稻鱼共生系统下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技术指导。
“有了这个标准方法之后,稻鱼共生的生态价值可以量化了。以2023年为例,经计算,稻鱼共生综合种养模式的总种植面积为4360公顷,在核算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温室气体减排量为5329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这部分减排量在未来核算后的可以用于碳交易,为村集体、农民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有效提升稻鱼共生相关行业的‘含绿量’和‘含金量’”青田县排污权交易中心叶晓云主任介绍道。
为稻鱼共生系统的生态价值提供了量化方法,规范和量化稻鱼共生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提供了一套详细的评估技术规范。这标志着丽水市在农业领域碳减排核算方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农业领域参与碳交易提供了创新路径。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稻鱼共生》是一项创新性的地方标准,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联合编制起草。
丽水市稻田养鱼历史悠久,通过在稻田中养殖鱼类,以稻护鱼、以鱼养稻,实现水稻与鱼类的互利共生,水稻为鱼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食物,鱼为水稻提供天然肥料、翻松泥土,自我完善和平衡、互为依存,实现生物之间资源互补利用,青田县作为传承区域,十多年来致力于发展“农业+文化+生态+旅游”,完善稻鱼共生系统,减少了污染,降低了碳排放。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等编制单位以一致性、相关性和准确性为核算原则,详细规定了减排量的评估计算方法。减排量是通过对比稻鱼共生模式与传统水稻种植模式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具体来说,稻鱼共生系统与单一水稻种植模式相比,稻田中水稻的根系和凋落物、杂草、藻类、微生物和有机肥等是重要的有机物来源,而水稻在全生育期内处于淹水状态,为产甲烷菌提供了理想的厌氧环境。鱼类活动加快了稻田土壤气体的交换,减少了水体溶氧的消耗,使水体、土壤溶解氧增加,改善了土壤的氧化还原状况,加快了CH4(甲烷)的再氧化,从而降低了CH4的排放通量和排放总量。
稻鱼系统中的水稻和鱼类等水生动物之间存在资源互补利用,如水稻利用鱼类排泄物中的营养,鱼类直接取食杂草和害虫,水生动物利用水稻残体等,促进养分循环,减少化肥农药等的投入,降低了N2O(氧化亚氮)的排放。
据悉,青田县2023年稻鱼共生综合种养模式的总种植面积为4360公顷,编制小组计算出了稻鱼共生系统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在核算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温室气体减排量为5329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上述数据充分显示稻鱼共生模式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还能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未来核算后的减排量还可以用于碳交易,为农民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表示,此标准的编制起草是响应《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及《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为相关行业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为稻鱼共生系统下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技术指导,也为丽水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丽水乃至更广泛地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未来将会继续致力于地方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以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促进丽水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