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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678/2024-13391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0-15
文号: 青教〔2024〕4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04-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青田县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1 14:28:59    文章来源: 青田县教育局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精神,聚焦普及普惠、优质均衡,持续提升我县学前教育质量,助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提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我县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落实政府在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队伍建设、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和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办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坚持公益普惠,推进优质均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机制,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激发农村幼儿园办园活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坚持幼儿为本,促进持续发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坚持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园内涵建设,探索建立具有青田特色的优质学前教育“金名片”,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学位、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验收,县域内园所规模和班额符合有关规定,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5%以上,农村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75%以上。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依法依规配齐配足教职工,教师持证率达到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待遇达到标准。

(二)年度目标

2024年,建成2所幼儿园(海口镇幼儿园、温溪镇中心幼儿园沙埠园区);全县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96%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75%以上;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农村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7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待遇达到标准。

2025年,建成6所幼儿园(温溪镇东岸幼儿园、温溪镇港头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二期、船寮镇芝溪幼儿园、上岸湖山云境幼儿园、腊口镇武埠幼儿园),完成4所幼儿园主体结构建设(船寮镇实验幼儿园、温溪镇第二幼儿园、腊口镇实验幼儿园、鹤城幼儿园),启动县中心幼儿园迁建工程;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农村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75%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保持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保持65%以上;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待遇达到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合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定期调整、修编幼儿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预期。落实好《青田县大干教育学在青田行动计划(2022-2025年)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2.实施幼儿园改造提升和薄弱园撤并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补短提升项目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幼儿园园舍条件、保教质量和师资水平,努力扩大农村优质幼儿园覆盖面。加快对存在师资力量薄弱、办园条件不达标等情况的民办园整合撤并,整体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品质。

3.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落实《青田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精神,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建成后要及时交付给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1.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继续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确保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2.实施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全县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负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育教育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根据《青田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财政补助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青田县民办幼儿园发展水平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科学考核评估民办幼儿园发展水平。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人员待遇,提供普惠安全优质的保教服务。

(三) 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

1.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管理。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从教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师德建设、队伍结构、管理制度、培训机制、城乡和区域均衡配置等方面出发,结合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的配备标准。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数量足、专业强、素质高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

2.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支持幼儿园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和培训活动,推进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搭建多元梯队成长平台,提升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提高执教能力和科研能力。继续推进“绿谷名校长(园长)、绿谷名教师”培育工程,培养一批名园长、名教师,建好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学前教育绿谷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鼓励大专学历教师在职进修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保持65%以上。

3.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与待遇。严格落实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保障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薪酬体系和薪酬稳步增长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公办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确保所有幼儿园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健全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培训教研、考核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1.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障。加强部门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建设,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研判潜在安全风险,制定解决举措。做到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完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到位、运行管理正常。加强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好校园“护学岗”机制,不断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

2.落实幼儿园日常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注幼儿健康,严格落实幼儿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家园共育,开展家长育儿指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3.推动幼儿园提升等级。以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质量导向,提升办园内涵,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增加现代化园、一级园、二级园数量,力争2025年全县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85%以上。

4.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以“立足游戏与生活,助力儿童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以“自然教育课程、混龄教育课程、安吉游戏”为平台,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生活化、游戏化、园本化,有效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健全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五)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

1.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建立独立党支部,未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通过选派优秀的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同时,教育局党委将党建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评估考核,直接与奖补挂勾。积极开展党建联建工作,通过联建组团,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结对共建等活动,推动公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补齐短板、创优争先。

2.改革创新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坚持“因地制宜、互助共建、交流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实施“1+X”集团化办园模式和城乡集团联盟办学的运作模式,推进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形成保教管理、教育资源、教研师训等方面合作、互动、互助的教研共同体,促进幼儿园“联盟共进”,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质办园良好格局。

3.推进学前特殊(融合)教育。切实保障特殊需求儿童享受美好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幼儿入园,开展学前特殊(融合)教育,不得歧视或者拒绝入园,并为其提供适合的保育和教育。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动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目标、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等工作督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普及学前教育基本知识、我县在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过程中的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自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


青田县教育局  中共青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公安局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4〕49号青田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青田县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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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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