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丽政办发〔2023〕71号)和《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级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发改能源〔2024〕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2-2024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贴项目 | 内容 | 金额(元) |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青田县供电公司 | 建设补助 | 人民医院对面充电站 | 31975.35 |
2 | 浙江昱立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补助、运营补助 | 船寮镇政府、船寮高中充电站 | 28854.76 |
3 | 青田光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补助 | 温溪高岗、水利枢纽充电站 | 191852.11 |
4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青田石油支公司 | 建设补助 | 鹤城加油站充电站 | 103919.90 |
5 | 龙泉市诚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补助 | 季芬国际酒店充电站 | 37304.58 |
6 | 青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运营补助 | 青田北山充电站、山口充电站 | 6093.30 |
合计 | 400000.00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发改局305室
邮 编:323900
联系电话:0578-6830353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