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蔡大清 户的申请,经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审核,拟同意 黄垟 乡 外黄垟 村 蔡大清 户建房项目,现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 黄垟 乡 外黄垟 村(具体红线位置详见附图)。
二、拟建建筑层数: 3 层。
三、建筑占地面积: 120 平方米。
四、规划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
五、阳台及雨篷外挑情况:
东: 无 南: 外挑1米
西: 无 北: 外挑1米
六、屋顶形式: 坡屋顶 。
七、拟建建筑四周开门、开窗情况 南北侧开门开窗。
如对上述审批内容有异议的,请在该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乡城建办或乡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 0578-6506616 (乡城建办)。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申请建房用地规划定点选址平面图
黄垟乡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