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41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4〕18号)文件要求,经业主自主申报,乡镇初步审核,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复核后。现将符合生猪良种补贴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资金将予以下达。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产业科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栋A区302室
邮编:323900
受理电话:0578-6022011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产业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青田县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拨付清单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
青田县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拨付清单
序号 | 猪场名称 | 采精公猪数量(头) | 人工授精能繁母猪数(头) | 配种胎数 | 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青田鑫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 | 1016 | 2032 | 8.128 | |
2 | 青田县寿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2 | 80 | 80 | 0.32 | |
3 | 青田县欧灵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19 | 900 | 900 | 3.6 | |
5 | ||||||
6 | ||||||
7 | ||||||
合计 | 32 | 1996 | 3012 | 12.048 |
注:补助金额按“中央补助资金总额/配种胎数总数”的金额标准补助,每胎补助不能超过40元(含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