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规划计划 >“十四五” >专项规划解读
首页
【政策解读】浙江省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索引号: 002652539/2024-128652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16:25:44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qingtian.gov.cn/art/2024/1/25/art_1229564640_5256806.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浙江省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为依据,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浙自然资厅办〔2020〕1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浙自然资厅函〔2020〕682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服从于《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丽水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和《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土空间规划,与青田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水利、林业、旅游等相关规划相互衔接。

 二、编制目的和任务

《规划》为规范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深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促进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认真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矿产资源政策、青田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趋向所编制。《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基层体系,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督依据作用,全面落实上级规划任务要求,落实省、市两级规划分区空间边界,对本级出让登记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规范设置勘查开采区块,细化规划管控措施。《规划》是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田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重点项目、规划实施管理、附则等九章内容。

青田县内已发现矿产39种,共160处矿床(点)。其中,非金属矿90处。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叶蜡石、高岭土、伊利石、钼、铅、锌、石英、矿泉水、萤石、辉绿岩等13种。钼矿、叶蜡石矿等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高,矿床规模较大,质量较好,产地集中,区位条件优越。萤石、高岭土、伊利石、铅锌、饰面石材、地热等资源,具有潜在优势。

十三五期间,省基金投入资金2843万元。商业性总投入资金4932.24万元。新增钼矿矿石资源储量14587.69千吨,金属量9435吨;铅锌矿矿石量101.4千吨,铅金属量1516吨,锌金属量5088吨;饰面用辉绿岩矿石量403万立方米,荒料98万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矿石量127.76万立方米,荒料36.49万立方米;建筑用凝灰岩矿石量5245.02万吨。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华侨经济文化”和丽水“两个较快增长”重要窗口建设关键期,实现八个方面的“新跨越”主要目标,是青田新旧动能转换的黄金期、融温接沪的加速期、跨越式发展的窗口期、全域整体智治的赋能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诸多风险挑战。进一步找准“青田坐标”,顺势而为,精准发力,持续赢得“十四五”发展的主动与先机。

面对我县“十四五”发展战略,作为基础性、先导性的矿产资源产业,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规划目标:1.矿山总数。至2025年底,矿山总数控制目标数40个(除地热、矿泉水),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17个,可在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统筹安排使用。2.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目标。至2025年底,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3.矿山储量规模准入目标。至2025年,新建矿山准入规模,铜矿金属量2万吨,金矿金属量1吨,铅锌矿金属量10万吨,钼矿金属量0.5万吨,叶蜡石50万吨,萤石矿物量10万吨,其他金属非金属矿中型规模下限。4.矿山储量开采规模准入目标。至2025年,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准入,铜矿石量30万吨,金矿石量1.5吨,铅锌矿10万吨/年,钼矿10万吨/年,萤石矿3万吨/年,叶蜡石5万吨/年,建筑用石料50万吨/年,饰面用花岗岩20万立方米/年,其他饰面用石材10万立方米/年,砖瓦用页岩、砂岩10万吨/年。其他矿种新建矿山准入开采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5.矿山规模结构与矿山布局目标。至2025年,大中型矿山比例占70%,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占95%。6.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至2025年底,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通过第三方评估21个。石平川钼矿区建设为绿色矿业发展小镇、山口叶蜡石矿区建设为绿色矿业发展小镇;保持山口矿区绿色勘查示范区。7.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矿山治理基金按规定足额缴存,至2025年净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2公顷。8.矿山土地复垦目标。至2025年土地复垦达标率100%。9.矿山粉尘防治目标。至2025年粉尘防治达标率100%。10.新增可利用矿地面积目标。至2025年新增可利用矿地面积1000亩。

 

解读机关: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柳策策

       联系方式:0578-6854332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