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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2652678/2023-128567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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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高质量教育促进共同富裕,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一)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青田教育发展现状,通过教共体建设,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县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三)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竞争力。以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市前列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顺利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实施举措

(一)优化教育共同体

1.优化融合型教共体13

1)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鹤城校区、湖边校区)

2)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士路校区、鹤城西路校区、东山路校区)

3)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少年宫路校区、塔山路校区)

4)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章旦校区、仁宫校区、巨浦乡小学、北山学校、万阜乡学

5)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油竹实验小学、华侨小学、彭括校区)

6)青田县仁庄镇小学教育集团(仁庄镇小学、汤垟乡小学)

7)青田县温溪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温溪实验学校、贵岙乡小学)

8)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船寮校区<含石盖校区、洪府前校区>、大路校区、芝溪校区)

9)青田县东源小学教育集团(东源小学、红光校区)

10)青田县高湖镇小学教育集团(高湖镇小学、良川校区)

11)青田县海口镇小学教育集团(海口镇小学、海溪乡学

12)青田县腊口铁资中学教育集团(腊口铁资中学、章村乡小学、祯旺乡小学

13)青田县腊口镇石帆学校教育集团(石帆学校、舒桥乡小学、王岙校区)

融合型教共体视条件成熟情况教共体内人事、财务、招生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一体化管理逐步到位。山口镇初级中学继续加强对仁庄镇初级中学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高湖镇初级中学继续加强对季宅乡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章旦中学教育集团继续加强对阜山中学初中部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继续加强对三溪口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

2.优化共建型教共体8

1)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二中教育集团、三溪口学校、船寮镇初级中学、海口镇初级中学、温溪镇第一中学温溪实验学校初中部

2)青田县华侨中学教共体(华侨中学、东源镇初级中学、高湖镇初级中学山口镇初级中学仁庄镇初级中学

3)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章旦中学教育集团阜山中学、腊口铁资中学初中部、石帆学校初中部

4)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高市乡学校海口镇小、祯埠镇小

5)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平演实验小学、温溪镇第二小学温溪镇第三小学

6)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教共体(江南实验学校、东源小学、高湖镇小季宅乡学校

7)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实验小学、山口镇小、仁庄镇小方山乡学校

8)青田县温溪镇第一小学教共体(温溪第一小学、温溪实验学校小学部温溪镇第四小学

二)规范教共体运作模式

1.健全管理体制

在县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融合型教共体视条件成熟情况一个法人工作逐步到位核心校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共体内人事、财务、招生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一体化管理,各校区的负责人由核心校派出,兼任核心校的副校长或党总支委员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学校的法人保持独立,核心校对各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2.制定管理章程

教共体核心校党组织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管理章程,章程包括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生互动和考核评价等,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教共体依据章程建立管理体系,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建立学科大组教研、师徒结对帮扶等制度,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工作,争取做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提质实效。

完善教共体内部资源共享、统筹机制发挥党组织统领、决策作用,以教师流动、送教等方式促进资源共享;融合型教共体要加大经费使用、后勤服务、工会保障等方面的协调。

3.优化激励机制

1)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
    2)教育局各类评优评先的名额向承担共建型教共体内流动的教师适当倾斜。共建型教共体学校应当制定教师流动的激励机制,优绩优酬、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向教共体内流动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参与教共体内部流动。
    3)共建型教共体每学年核心校和受援校互派教师进行交流。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作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4.开展帮扶任务

教共体帮扶任务分为帮扶教学、师徒结对、跟岗锻炼、线上拓展课、学生集体交流名师工作室、教师交流互联网学校应用

)完善教共体评价考核

1.学校综合评价

1)融合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捆绑作为一个单位考核。

2)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按县教育局督导的分类,参加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考核。

3)教共体教师流动纳入学校综合考核。

2.教学质量考核

县教育局对教共体的考核,加入“两个优化”推进情况和教学质量捆绑式考核内容,具体细则以教研室公布为准。

(1)教共体核心校(区)按其结对学校的数量,给予相应的赋分。

(2)教共体组成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按《青田县中小学绿色评价制度》执行。

3)融合型教共体的学校教学质量捆绑,作为一个单位考核。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的教学质量,按其所有结对校与上一学年教学质量绿色评价增量之和排名赋分加上核心校教学质量计算。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

(二)完善保障机制。机关党委加强指导教共体党组织建设。人事科加强对教共体教师职称统筹。教育科加强对各教共体体制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教研室和电教馆加强对教共体“两个优化”工作和教学开放共享平台应用指导。计财科按规定保障教共体建设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教共体建设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大对教共体建设的监督,确保各项举措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和在教共体运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3〕118号青田县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wps青教〔2023〕118号青田县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pdf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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