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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园区07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 青田县鹤城街道二村服装厂 |
宗地位置 | 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园区07幢 |
土地面积 |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3348.53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1577.18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临时改为批发住宿餐饮用地1577.18平方米(时间二年) |
出让价格 | 土地收益金58371元 |
备 注 |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0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服务中心10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9日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