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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987元,同比增长17.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2.7个百分点,高于山区26县平均增速3.8个百分点,连续两个季度位居26县第一。从四项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占比分别为24.3%、10.4%、1.0%、65.3%。从收入来源来,低保、残保、养老、医疗报销、社会救助为主的政府转移性收入是低收入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占总收入的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