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09:44:12 来源: 作者:

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 2023 年监督工作计划,经研究,拟于2023 年 9 月下旬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区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创建“三乙”医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滩坑库区周边群众交通出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青田县 2022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六)主任会议听取法院、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七)其他事项。

二、会议有关要求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上述审议议题的有关调研工作,务必出席会议,无故不得请假。

(二)县政府、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请于 9 月 12 日前将电子文本通过浙政钉发至人大办黄家荣。

(三)请县政府、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准备好有关报告材料,并于 9 月 12 日前将各报告电子文本通过浙政钉发至人大办黄家荣。

(四)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O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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