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批丽水高级“农三师”人才选拔活动》(丽委农办〔2023〕14 号),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决定开展丽水“农三师”评选活动。
经县纪委、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审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丽水金牌“农三师”2位、高级“农三师”5位、丽水中级“农三师”14位参加2023年丽水市第四批“农三师”评选,汇总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乡镇(街道)行政村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制举报。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08月21日起至2023年08月27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电话:6802110
2023年8月21日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