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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有关规定,“春和里”地名已经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标准地名 | 地理概况 | 命名理由 | 文件号 |
春和里 (Chūnhé Lǐ) |
春和里位于油竹控规0101-42地块,东邻四都港,南邻海政石雕艺术馆,西邻青岱路,北邻金温铁路(高铁高架桥)。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841㎡,总建筑面积6100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370㎡、地下建筑面积23631.5㎡。共有4幢304套,主体层数24 层,主体高度75米。 | 春:欣欣向荣。和:和睦融洽。意欣欣向荣,和睦融洽,美好恬静的居所。故命名春和里。 | 青地名建字(2023)3号 |
青田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