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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49号)和丽水市教育局通知,经学校推荐,专家考核,县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确定李建芬同志为“浙江省师德楷模”推荐对象,陈云菊同志为“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受理电话:0578-6824892(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830329(县教育局监审科)。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