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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优待政策。经县教育局审核,享受入学优待政策共12人,分别是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岭园区3人、县实验幼儿园4人、县机关幼儿园1人、县机关幼儿园高湾园区1人、县机关幼儿园翡翠湾园区1人、水南幼儿园2人。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
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名单.xlsx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教育局反映,咨询电话:6826572,监督电话:县教育局监审科6830329。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